论文作者是论文发表相当重要的要素,虽然要求在投稿前确认所有作者无误,但还是会遇到在录用后删作者的需求。那么文章录用后能要求删除其中一位作者吗?
一般来说,论文一旦被录用,作者名单就不应再随意变动。特别是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位置,更是不能轻易更改。因为这两个位置对论文的发表至关重要,随意变动可能会引起期刊的质疑。
有些期刊可能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作者变更。例如,如果能够提供合理的、有充分证据的理由,像原作者存在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其他作者在该部分的贡献),或者发现某位作者不符合署名标准(如没有实际参与研究和写作过程)。但这种情况需要详细的说明和证据提交,如通信记录、实验记录等来证明某位作者不应署名。
另外,如果是因为作者自身的意愿,如个人隐私问题等,在部分较为灵活的期刊,经过所有其他作者同意并提供书面说明,也有可能允许变更。
且所有作者都应该对论文的内容负责。如果删除一位作者,需要确保被删除的作者确实不应该对论文内容承担责任。例如,在医学研究论文中,如果一位医生作者被错误地列入,而他实际上没有参与患者数据收集、分析等过程,那么从伦理角度可以考虑删除,以保证署名作者和实际贡献者的一致性。
所以,文章录用后可以尝试要求删除其中一位作者,但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且需要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咨询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