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作者咨询提到电子书号能不能评职称,答案是能,但要结合评审文件要求来看。如果单位认可电子书评职就可以申请电子书号出书,如果不认可就不能用的。
电子专著,是指他的书号的性质是电子版的,书号性质是电子版,这个意思是,电子书号的书,只能在网络上传播,或者以光盘形式发行,不能大量印刷纸质书,顶多印刷几十本。
为了保险起见大家出书评职时最好提前了解评职单位是否认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则说明是认可的:
评职文件中有注明电子书号也可以的情况下是可以采用电子书号出书;
评职文件中注明要有ISBN书号,说明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也是可以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评职文件中要求书籍必须具备ISBN及CIP数据,那么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则是不符合要求的。这是因为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是不带CIP数据的。但是电子书号和单书号一样,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询。
且出版的著作想要评职称认可,还需要注意作者在书中署名的位置、所撰写的字数、以及著作的出版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当然最重要的是,出版的著作要符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最后在出版专著之前,先确认好自己单位的评审要求,看下评审细则,然后再决定是否出版电子专著。毕竟电子转账再便宜,如果出版了不管用,那也是白白浪费了钱。